1.木箱檢驗:對木箱尺寸、內襯物、整體質量進行檢驗(出口木箱如無特殊要求的箱腿高為100mm),不合格木箱禁止使用。
2.裝箱前,箱底墊一層小木條,小木條上墊一層橡塑板,木條與橡塑板均不用釘子固定,木條必須墊在箱底鐵釘處,用干凈、整潔的塑料布鋪蓋整齊、防止玻璃裸露導致發霉。
3.玻璃下片時須逐片檢驗,檢驗合格貼好標簽后方可裝箱。根據客戶要求,裝箱時玻璃應放正、靠齊,且玻璃之間要墊防霉紙、EPE或軟木墊,且EPE或防霉紙(防霉粉)要干凈、整齊,并保證墊滿、墊平整;軟木墊位置要統一,在玻璃表面分布均勻。
4.裝箱時,若玻璃在箱內分兩排或多排,每排之間要墊整塊橡塑板或其他隔襯物,玻璃分上下兩層或多層時,每層之間用小木板或橡塑板隔開,防止上下兩層玻璃崩角或崩邊,打包前應把箱內玻璃釘緊塞牢,防止玻璃在箱內晃動。
5.按規定的數量裝箱,不允許多裝或少裝,并且裝完箱后數量要復查,玻璃上部多余的紙全部撕干凈,便于查數。
6.釘箱時,每個釘箱部位至少釘三個釘子,呈“△”形釘牢,不準漏釘、鼓釘,箱底三條方木與板蓋之間至少釘三個釘子。